《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的指導意見》解讀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完善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制度和體系,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新建裝置安全儀表系統達到功能安全標準。
隨著化工業的快速發展,化工產品要求的生產工藝變得異常復雜,必然使化工工藝裝置設計和操作更加困難和復雜。這給工人操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誤操作的概率越來越大,安全隱患愈發嚴重。這就需要一種安全裝置,在工人誤操作的時候,能夠及時報警或糾正誤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目前,我國安全儀表系統及其相關安全保護措施在設計、安裝、操作和維護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階段,還存在危險與風險分析不足、設計選型不當、冗余容錯結構不合理、缺乏明確的檢驗測試周期、預防性維護策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規范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亟待加強。
《意見》指出,要從源頭加快規范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意見》還要求,要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并盡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于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
【知識點擊】
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包括安全聯鎖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及火災檢測保護系統等。安全儀表系統獨立于過程控制系統(例如分散控制系統等),生產正常時處于休眠或靜止狀態,一旦生產裝置或設施出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能夠瞬間準確動作,使生產過程安全停止運行或自動導入預定的安全狀態,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規范的維護管理,如果安全儀表系統失效,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近年來,發達國家發生的重大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大都與安全儀表失效或設置不當有關。根據安全儀表功能失效產生的后果及風險,安全儀表功能可以被劃分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級,不同等級安全儀表回路在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操作維護方面技術要求不同。
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的作用:化工安全儀表系統具有故障安全性,能夠自動(必要時可手動)完成預先設定的動作,對生產裝置可能發生的危險或不采取措施將惡化的狀態進行及時的響應和保護,使生產裝置按照規定的條件或程序退出運行,從而使危險降到最低,以保證人員、設備的安全。